标准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先进标准的支撑。2017年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规定了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都应当符合标准化要求;建立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要求企业向社会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鼓励企业制定严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促进企业标准提档升级,引导产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
为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发挥先进标准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领跑者”标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明确提出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制,由国家级标准化研究机构作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日常工作机构,发布评估机构和评估方案的征集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评估方案和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按照方案,以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数据为基础,对相关领域企业标准的核心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形成的排行榜经审核公示后,对外发布。
一、确定核心指标
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pbz gov.cn)上,评估机构根据所评估产品的关键词搜索相关的企业标准,查看企业标准文本;根据标准文本信息,确定拟评估的核心指标;对于不同产品品种有不同核心指标的情况,需要进一步确定拟评估的具体产品品种。
需要注意的是,核心指标是纳入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的重要指标,需要在其中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单指标排行。因此,除了优先选择影响产品质量、消费者高度关注、体现产业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外,评估机构要兼顾核心指标出现在公开企业标准中的频次,以便后续有足够的数据开展单指标排行榜的排序工作。
二、判断企业标准是否符合入榜要求
作为标准体系中的一类,企业标准必须格式规范,符合原《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09)和《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已于2020年10月1日发布实施)的要求,这是企业标准参与“领跑者”评估的前提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标准不能入围单指标排行榜和“领跑者”榜单。在评估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企业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条款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按照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文要求,进入排行榜的企业标准水平应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入围单指标排行榜的企业标准核心指标数值应不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而入围“领跑者”榜单的企业标准则应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确定单指标排行榜和“领跑者”入围企业名单
根据企业标准中核心指标数值将单指标排行榜分为若干档,最低一档不能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每一档内的企业标准排名不分先后。当参与评估的企业标准核心指标数值都相同时,无须发布该指标的排行榜,可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评估方案,评估机构确定企业标准“领跑者”入围企业名单,并核实企业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方可列入入围名单。入国企业需提供企业标准文本、企业承诺书、检测报告等资料。
评估机构应当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入围“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应是行业中的优秀企业,有一定的销售量。同时,入围企业应能提供覆盖核心指标的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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